西部網訊(記者 凌旎)陜西已進入盛夏季節,高溫、高濕等災害氣象條件多發。為避免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工業生產等領域勞動者出現高溫中暑等職業傷害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切實維護廣大職工勞動安全健康權益,陜西省總工會給各企事業單位發出提示函,要求嚴格執行《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為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按時足額發放降溫費和高溫津貼。
西部網·陜西頭條記者了解到,每年防暑降溫費發放時間為6月15日至9月15日(陜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從事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凡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
陜西省總工會要求,各企事業單位還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時間,降低勞動強度,保證高溫、露天工作人員高溫作業休息場所;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及必須藥品。
同時,陜西省各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的健康檢查,發現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及時調整崗位,職業健康檢查的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若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此外,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