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協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中新網2月21日電 21日,最高檢召開“‘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理念與實踐”新聞發布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三檢察廳廳長史衛忠表示,檢察機關在反腐敗斗爭中承擔著重大政治責任和重要法律責任。圍繞提高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質效,更好地發揮檢察機關懲治腐敗犯罪職能作用,檢察機關將堅持政治統領、法治思維、配合制約、訴源治理的工作原則,強化一體履職、綜合履職、能動履職,協同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重點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升辦案質量。加強與監察機關、人民法院的辦案銜接和配合制約,嚴格依法辦好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充分發揮提前介入的重要作用,促進查清案件事實、夯實證據基礎、準確適用法律;進入訴訟環節后,全面審查,認真把關,確保指控犯罪質效。依法穩妥辦理反腐敗追逃追贓和跨境腐敗犯罪案件,對于長期逃匿境外人員,推動依法適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和缺席審判程序。加強職務犯罪檢察部門與檢察偵查部門配合與制約,強化審查把關,共同提升檢察偵查案件辦理質量。
二是突出重點治理。持續推進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大行賄犯罪懲治力度,強化追繳和糾正行賄所獲不正當利益。積極參與金融、國企、能源、醫藥、基建工程等重點領域腐敗問題整治,主動對接有關部門,協同履職,形成合力。針對辦案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指導及時制發檢察建議,加強以案釋法和警示教育。
三是加強制度建設。針對部分地方“配合有余,制約不足”問題,推動完善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制度。健全聯合督導、定期會商工作機制,促進制度落地落實。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以制發司法解釋、指導意見、典型案例等方式推動統一認定標準。適應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缺席審判、沒收違法所得程序規定,規范涉外調查取證等工作。推動聯合出臺常見職務犯罪量刑建議和量刑規范化指導意見。
四是強化對下指導。充分發揮分片區對口指導機制作用,及時幫助下級院解決辦案遇到的疑難問題。及時總結分析辦案特點和存在問題,健全年度通報、專項通報、個案通報機制。調整優化職務犯罪檢察工作聯系點,有效貫通情況報告、信息反饋渠道。推進數字職務犯罪檢察示范點建設,探索建設職務犯罪檢察案例庫,服務案件辦理和業務指導。印發《職務犯罪檢察工作指引》,全流程規范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工作。
五是抓實專業化建設。堅持黨建與業務同部署同落實,積極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規范重大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團隊(基地)建設標準和工作要求,形成一批職務犯罪檢察優秀品牌。開展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庭審觀摩和優秀庭審評比活動,強化出庭準備,提高指控犯罪能力。推進監察、檢察、審判人員同堂業務培訓,舉辦第二屆全國職務犯罪檢察論壇,深化理論和實務研究,推動職務犯罪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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